黨政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促進企業科學發展,保證黨的路線、方針在公司貫徹落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車城實際,制定本制度。
1. 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1. 貫徹黨的基本路線,保證黨和國家以及上級方針政策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2. 圍繞車城安全經營開展工作,加強科學管理,履行社會責任,提高經濟效益,保證企業改革、發展和穩定
2. 黨政聯席會議組織原則
1. 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內部議事和決策制度。
2. 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屬于黨政聯席會議職責范圍內的問題,都應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或少數人都不能決定重大問題或改變集體做出的決定。支部成員及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黨政聯席會的決議和決定。
3. 討論決定問題,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決定重大問題,要進行表決。討論重大問題時,如發生分歧,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服從多數人意見外,應當暫緩做出的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再進行表決。
3. 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以下重大問題
1. 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2. 有關資源配置、投融資計劃、資本運營、利潤分配和集團公司內部管理體系、組織結構調整、設置等重大決策;
3. 集團公司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 用工、分配、獎懲、福利、培訓以及設計職工利益等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 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任免;
6. 按照法定程序和出資比例更換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成員、派出監事會成員。
7. 其他需要黨政聯席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宜。